【勞動部】新增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職類

法源依據 :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Date:2021-12-16

原規定各業30人以下事業應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為鼓勵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所定第二類及第三類風險較低之事業,且勞工人數在5人以下之微型企業雇主,親自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爰新增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職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