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榮服處廠商職缺表(113.6.6)
😃歡迎榮民、榮眷及輔導期限內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至就業站登記求職。
🍎登記求職的榮民及輔導期限內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未領過就業穩定津貼者且無業一個月以上(未投公/工會、勞保、職災保),向就業站登記求職,開卡媒合錄取後、就業滿三個月以上,有機會申請榮民每個月8000元、輔導期限內二類退除役官兵每個月4000元的就業穩定津貼。
⭐請榮民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欲申請就業穩定津貼者,先至本處登記求職,持推介卡面試,上班前一定要與本處再次確認上班公司行號及職務,才符合申請程序喔!
💖就業穩定津貼每季申請一次,各次津貼得合併申請,惟最末次申請須於穩定就業達第12個月期滿日或離職日之次月起2個月內提出。
❄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 https://www.vac.gov.tw/lp-30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