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署】人孔清淤造成2人硫化氫中毒死亡,勞動部職安署責令嚴查重罰,遏阻類似災害重複發生

Date:2020-07-27

  昨(21)日臺南市安平水資源回收中心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勞動部職安署立即派員會同台南市職安健康處檢查員前往現場實施檢查,初步調查發現作業人員進入人孔作業,未實施通風換氣與有害氣體濃度測定,致2名包商勞工吸入高濃度硫化氫而中毒死亡。職安署鄒子廉署長表示,災害現場除已予以停工處分外,並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追究雇主及原事業單位罰責,如相關行為人過失情節重大,將一併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此外,並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針對類此之局限空間作業提升檢查強度,遏阻類似災害重複發生。

  職安署指出,局限空間場所普遍存在於各行各業且類型多元,諸如人孔、下水道、污水槽、坑井、塔槽等因為自然通風受限,內部常滯留缺氧空氣或毒性氣體(如硫化氫、一氧化碳),通常只有在需要進行檢修或保養時,人員才會進入內部作業,如果事業單位平時未落實標準作業程序及教育訓練,易造成作業人員輕忽其危害性;加上這些場所因進出受限致救援不易,如發生災害往往造成作業相關的勞工、承攬商、雇主,甚至包括救援人員等多人死傷,而肇災的缺氧空氣或毒性氣體是無法靠自身的視覺或嗅覺來辨識,造成相關人員危害意識不足而相繼罹災。

  職安署強調,從事局限空間作業前,一定要實施通風換氣,徹底排除危害氣體與維持內部新鮮空氧,並且要以儀器監測內部氣體濃度,確認對人體無害後,才可進入作業。也呼籲事業單位雇主,局限空間作業通常為非經常性作業,務必要定期強化相關人員的危害意識,同時要落實進出場所的管制與承攬商的管理,才能有效落實危害預防措施。此外,各勞動檢查機構已啟動局限空間加強監督檢查計畫,對於未依規定辦理者,除當場勒令停工外,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處最高30萬元之罰鍰,以杜絕此類災害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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