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發展署】公告112年度「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第4次受理申請期間

Date:2023-05-05

一、本計畫第4次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4月24日(星期一)至同年5月19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二、補助內容及項目:

       本計畫補助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51人以上之民營事業機構、非營利法人或團體辦理在職訓

       練,項目包含:

       (一)內部訓練課程(含補助鐘點費、外聘講師交通費、非自有場地之場地費)

       (二)外部訓練課程(依課程內容及參加對象,補助50%至70%訓練費用)

       (三)數位學習課程(須為數位轉型課程,最高補助70%訓練費用)

三、補助上限:依申請型別最高補助達200萬元

四、本次受理期間,如經費額度用罄,將啟動備取機制,備取順序依事業單位申請書面資料備齊並寄達專案辦公室之收件日(以郵戳為憑)為主要排序;如有同日收件者,以各事業單位資格審查補正次數較少者依序排序;補正次數又相同者,再以補正完成時間先後進行排序(經駁回或退回重新申請,視為重新申請)。

五、本分署服務轄區範圍為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有意申請者,請洽詢: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專案辦公室(07)958-7100分機7711-7713、7722、7723

資料來源:https://kpptr.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47645573746633F4&sms=52387778D34E4FE3&s=3C034DF9D180DE08